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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闽医保中心文〔2023〕73号)相关要求,现对2024年1月至6月我市新增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宁德市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2024年第一批)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