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63-0200-2023-00021
- 发文字号: 宁医保函〔2023〕15号
- 发布机构: 麻将胡了2游戏入口
- 生成日期: 2023-03-27
- 标 题: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6号建议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缪爱玲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126号)收悉,其中关于在我局制定相关政策时适当向中医药倾斜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中药颗粒剂全部纳入医保目录”的建议。
目前我市中药颗粒执行的是全省统一制定的医保支付标准,根据《福建省医保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闽医保〔2022〕31号)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经专家评审后,按照销售价格的70%纳入我省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参照执行对应中药饮片的限定支付范围。具体条件为:1.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福建省药品标准,取得我省上市销售备案或跨省销售备案凭证;2.定点医疗机构销售使用;3.对应的中药饮片品种已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现《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版)》,内含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品种为892个。因此,凡在现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的中药饮片品种对应的中药颗粒,符合上述规定的均可按相关流程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关于“适当提高中医药服务项目报销比例”的建议。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闽医保〔2022〕81号)文件精神与要求,通过比照省属医疗机构和周边同级别地市执行的项目价格,对我市目前实行的169个中医治疗类项目进行比价与调研,筛出应进行合理上调的中医治疗类项目价格22项,包含中药蒸汽浴、埋针治疗、骨折手法整复术等,我局将于近期开展包含上述2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全面梳理、调整工作,按照组织专家论证、征求社会性意见、集体审议等调价程序进行,并形成最终调价方案。预计将于2023年5月前完成相关调价工作。
三、关于“适当降低在市内中医院住院治疗的城乡居民住院起付线”的建议。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宁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的通知》(宁政办〔2015〕237号)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市级医院/市外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00元、500元、800元、1000元,同时为支持中医药发展,我市已对市、县两级中医院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起付线在同级医院的基础上降低200元,即市中医院起付线从同级医院的800元降为600元,县中医院从同级医院的500元降为300元,以加大对中医院支持,更好扶持中医药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精神,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给予相应支持。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玉良
联 系 人:黄春然
联系电话:0593-2090166
麻将胡了2游戏入口
2023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